利得稅:
香港的稅制簡單而明確。公司利得稅率為17.5%。個人入息稅率最高僅為15.5%(將于二OO四至O五年度增加至16%),屬全球最低的稅率之一,并無征收任何隱藏的「附加」稅款。只有直接源自香港的入息及利潤,始須課稅;香港并無征收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利息稅;資本免稅額及折舊規定優厚;香港亦無征收銷售稅或增值稅。
一般稅務資料:
公司利得稅率為16.5%,屬區內最低稅率之一。進口機器及原料毋須繳付關稅;股息亦毋須課稅。香港并無征收資本增值稅、增值稅及銷售稅。香港認可的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更可享有低至8.75%的優惠公司利得稅。對于研究及開發工作,香港實施優厚的稅項寬減措施,可扣稅的項目包括市場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其它與商業及管理學有關的研究活動的開支。
香港行之有效的整體稅率的確低得多。在大部分國家,所有收入及利潤項目均須繳付高達40%至50%的稅款,而在香港,有關稅率大部分情況僅為16.5%或以下。只有源于香港境內且在本港經營的貿易、行業或業務的利潤才需課稅,源于香港境外的收入一概毋須繳稅。薪俸稅亦僅限于來自香港的薪金,才會征收,任何來自外地的收入一概免稅。
評稅基準:
薪俸稅是按照評稅年度的實際收入計算,但須預先征收一筆暫繳稅,即納稅人須按照該稅務年度的預計收入,先行繳付一筆估計稅款,然后在該稅務年度末期收到一張稅單,補付任何應繳的額外稅款。入息稅一般不會從雇員薪金中扣除,因此,雇員應謹記預留一筆款項,支付稅務年度末期應繳的入息稅。
計算薪俸稅:
稅務局制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計算應繳的薪俸稅款。閣下只需要在輸入頁選擇課稅年度、婚姻狀況、總收入及受養人數目等資料,然后按底部的"計算"按鈕。另一個畫面便會出現并列出你應繳的薪俸稅款額。
課稅范圍:
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伙業務、受托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征稅對象并無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別。因此,居港人士得自海外的利潤可毋須在香港納稅;反過來說,非居港人士如賺取于香港產生的利潤,則須納稅。至于業務是否在香港經營及利潤是否得自香港的問題,主要是根據事實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則可參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國樞密院判決的稅務案件。于海外產生的利潤,即使將款項匯回香港,亦毋須納稅。如任何人士出售樓宇或物業是屬于營利計劃的一部分,則該人士會被視為經營一項「業務」,并須就任何賺取的利潤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