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基金會是信托及離岸公司的結合體,目的是進行財產的運作、保存、管理和投資,為財產所有權的保密及財政利益的有效安排。
巴拿馬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銀行中心之一,大約有200家國際銀行設立在巴拿馬。巴拿馬銀行的總資產超過1,500億美元。”巴拿馬私人基金會”(Panama Private Interest Foundation)是一個依據基金會章程創立的法人組織。它具靈活性及現代化的運作理念被廣泛運用在各種財產計劃中。巴拿馬私人基金會是信托及離岸公司的結合體,目的是進行財產的運作、保存、管理和投資,為財產所有權的保密及財政利益做有效的安排。基金會不同于信托之處在于它的法人身份是獨立的資產擁有者。
創立程序
巴拿馬私人基金會依以下程序創立:一個人或多個自然人或法人(創立人)正式通過“基金會章程”,其中各方同意交納資金,“受益人”為一個或多個自然人或法人,運作由“基金會委員會”根據個別“基金會規則”運作,最終受“保護人”監管。
?
創立基金會的目的
1.?管理創立人的財產
2.?作為不動產或私人投資(銀行賬戶、定期存款、股票、債券或其他證券的投資方法)的擁有者或管理人
3.?如擁有私人公司的股份及財產,基金會可作為控股公司
4.?作為員工利潤分配計劃和員工養老金計劃的管理者
5.?基金會的廣泛用途之一是保護未成年人或照顧特殊需要人士的生活所需
6.?在一些情況下,家族生意傳至第二代或第三代時,可能會出現分割及外人掌權情況,基金會可保證家族生意的完整及延續
7.?支付及分配一個或多個家庭成員的生活費、教育及其他開銷費用,子孫可分享他們父母或祖父母收入
8.?基金會可保障家庭成員、其他人或機構的利益
9.?在分配個人(朋友或所愛的人)的財產及收入,基金會個限制受益人。創立者可在基金會存在或基金會被取消的過程中指定受益人
10.?進行科學、人文、慈善、宗教活動或管理這些活動所用的資金
11.?作為收取租金及租固定投資收入回報的途徑
?
基金會有以下優勢
1.?提供基金會受托組織,在創立者有生之年保持對財產的控制并于身故后將財產有序地轉移和分配給受益人
2.?基金會可以在成立當日開始實行,亦可以在創立者身故之后才開始
3.?根據1995年第25號法,基金會適用于創立人或受益人居住地的遺產法
4.?基金會為實現基金會章程中特定的目標而成立,可以偶爾從事商業活動,如擁有房地產,訂立債項和參加行政或司法事務
5.?基金會的財產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并不構成創立者私人財產的一部分。該財產也不受任何委托行動或措施的控制
6.?具高保密性與靈活性
7.?根據1995年第25號法第27章,下列于基金會內的資產和收入是不會征收任何稅費:
l?位于海外的資產
l?任何其收入并非源自巴拿馬的自然人或法人的金錢
l?任何其收入并非源巴拿馬的自然人或法人的證券或其收入于巴拿馬為免稅的機構
l?為實現或終止基金會目標而進行的轉移等行為,包括創立者配偶或直系親屬的不動產、業權、存款證明、資產、基金會、證券或股份,也應免除任何稅務
?
基金會章程內容(公開文件)
1.?提供基金會名稱,以檢查其可用性。基金會名稱必須以“基金會”為結尾
2.?成立基金會須有不少于一萬美元作為預定的資產以實現其目標。該資產金額可以由創立者或第三方補充投入增加
3.?基金會管理委員會的姓名和地址,須有不少于三名自然人成員或不少于一名法人成員,綠專信托可以提供這些職位的代理人
4.?基金會在巴拿馬注冊代理的姓名和地址
5.?創立基金會之目的與目標
6.?基金會的期限(如有)
7.?保留修訂章程內容的權限
?
創立人(Founder)
1.創立人可以是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對自然人和法人的國籍、住所或慣常居所沒有限制,基金會的財產獨立于創立人的財產
2.巴拿巴法律保護匿名創立,客戶可委托他人創立基金會,并可委任自己為保護人或基金會管理委員會成員,以便控制基金會財產
3.創立人的資產是公開的,綠專信托可以提供代名創立人
?
基金會管理委員會(Foundation Council)
1.基金會管理委會員由不少于三名自然人成員或不少于一名法人成員成立。成員可以是任何國籍、住所、居所或慣常居所的人。基金會的財產獨立于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
2.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對負責的日常運作。所有運作必須根據基金會規則及保護人的督導。綠專信托有提供代理基金會管理委員會服務
?
基金會規則(保密文件)
基金金的規則不要求在公共注冊處注冊,這些規則包括受益人的指定及基金會財產的分配方式。基金會規則內容通常有以下資料:
1.?受益人的個人資料
2.?定明基金會內的資產分配及支付方式
3.?保護人的個人資料
4.?如有候補保護人,需提供候補保護人的個人資料
?
受益人(Beneficiaries)
受益人可以是一個或多個自然人或法人,由基金會規則(Foundation Regulation)指定受益人身份及根據基金會規則獲得相關資金或收益的分配。基金會的規則不要求在公共注冊處注冊,這些規則包括受益人的指定及基金會財產分配方式。創立人或保護人也可成為受益人。
保護人(Protector)
巴拿馬私人基金會法允許自然人或法人成為保護人,以監督基金管理委員會,要求和接收賬目,增加或變更受益人,管理委員會需經過保護人的授權方可行動。保護人一般可是財產贈予人本人,受益人等利益相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