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明書是一份由香港主管當局向香港居民發出的文件,用作證明其香港居民身份,以能申請享受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下的待遇。
居民身份證明書是一份足以證明香港居民的居民身份的文件。一般而言,如果有關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的表格并非由稅務局發出,稅務局并不會在其上簽名或蓋章,由奧地利、比利時及盧森堡發出的表格則例外。
在香港與有關的稅務管轄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生效后,香港主管當局才會發出居民身份證明書。一般而言,就每一份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 安排,你每一年只會獲發一份居民身份證明書。
香港居民身份所需資料:
l? 辦公場地租賃合同
l? 香港本地員工雇傭合同及MPF申報表
l? 董事會記錄
l? 董事出入境記錄